南 企 盃 第 二 次 領 隊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一、主辦部門:高雄師範大學事業經營學系系學會主辦之南企盃
二、會議主題:南企盃第二次領隊會議
三、會議日期:99年12月19日
四、會議時間:13:00~17:00
五、會議地點:綜合大樓4311教室
六、主席:李亮瑩
總召
1.介紹各組幹部
2.會議流程介紹
3.比賽流程介紹
生活組報告
1.飲食、交通、住宿、便當、醫療、保險
2.遊覽車若要開進來請不要久留
3.禁止機車、腳踏車進入
4.附設小型醫護站
5.保險費(南山人壽100萬、旅遊平安險10萬醫療費)
傷害醫療給付→要收據、診斷書(2天→39元,一律50元其餘費用會退費)
Q:問南山人壽相關資料會不會放在高師大學校網站?
A:會
財務長介紹
1.報名費解說,有3間學校未繳交匯款單影本
2.保證金(肢體衝突)→全額賠債
3.比賽開始時,十分鐘內到場,可扣除500元保證金
4.申訴通過→全額退費
5.所有保證金於比賽完退費,會列印收據順便退還多數保險費
Q1:申訴對判決有疑問?
A1:視情況而定,有正當理由,具體事例,為了確保非有人不當申訴
Q2:保險人重複報名,交2次報名費?
A:2→1
賽務組報告
1. 比賽用球:
賽程公告→桌球不比賽 籃、排球→一定要服裝 羽球→隊服
第一天:壘球(男女即可,早上8:00開始,其餘9:00)
第二天:早上都8:00開始
2.雨備公告
當天下雨,則取消壘球
檢錄: 比賽前30分鐘,99年下學生證註冊章
比賽前10分鐘和後10分鐘,扣除部份保證
超過十分鐘則取消資格,視為棄權
比賽時間以大會時間為主
選手資料會公佈在官網上
3.槍手問題:
遞補被舉發→取消資格、扣除保證金
4.運動家精神:
不符裁判抉擇則扣除保證金
比賽用球,比賽時損壞可不追討費用
5.申訴:
隊長或教練提出申訴(隊長或教練的簽名,壓保險金)
以大會判決為最終判決
壘球:採抽籤制(避免重複上場)
6.比賽場地
室外→體育館後,有共4個(男女籃使用)
室內→體育館旁邊
各球類比賽處
雨備時→會移至體育館2樓
Q1:號碼有限制?
A1:號碼不要一樣
Q2:檢錄所有球員均到場(有比賽均上場)?若1人同時參加2場?
A1:一開始就不鼓勵同時參加多項競賽,如有時間衝到請自行負責
文書組報告
1.缺件事項,最晚1/4前交。
2.電子檔和書面資料的選手背號有出入
財務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