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程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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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屆高師大南企盃 賽務注意事項

  1. 賽程規章
  2. 檢錄公告
  3. 選手資格
  4. 賽程公告
  5. 申訴辦法
  6. 比賽資訊

賽程規章

  1. 敬請各校系參賽隊伍 遵守以下各點規範,秉持著運動家精神來參與各項球類競賽,如不遵守再經過勸阻後仍然違規將沒收保證金金額,如該隊違反事項因而影響該項賽程延誤,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並沒收保證金金額。
  2. 比賽當天登錄時,由各隊收集學生證( 蓋有99上註冊章 )及選手證,並至各比賽場地檢錄台登錄,以證明選手身份。若部分球員因參加其它項目,證件無法和其他選手一併登錄,則主辦單位不接受登錄,請各隊事先協調。
  3. 比賽結束前,隊長可向對方球隊身分有異議的選手提出查驗的要求,由記錄台核對該球員身分,若有冒名頂替之行為,經本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伍之參賽資格並扣除保證金。
  4. 於本活動期間,若有暴力行為( 含語言及肢體 ),經本大會查證屬實,若情節重大,立即取消該隊伍之參賽資格並扣除保證金。
  5. 遵守各項賽則,比賽中一切依照裁判判決,如對判決有爭議,請於比賽中由隊長向裁判反應。服從裁判的判決。裁判有驅逐比賽選手之權力。

  6. 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 含運動員資格問題 ),必須在問題發生後半小時內,以書面提出,經領隊或教練簽章,向大會紀錄台提出,大會有權決定最後申訴之結果。

  7. 務必遵守各項比賽賽程時間,準時到比賽場地登錄並進行比賽,如超過比賽時間後十分鐘則取消其參賽資格。

  8. 除非持有通行證,否則不得將汽車或大型車輛駛入校園,嚴禁機汽車騎入校園內。
  9. 校園內和比賽場地嚴禁抽菸
  10. 請參賽隊伍愛惜學校之公物,如有任何損壞,則雙倍賠償。
  11. 參賽隊伍於活動當天至大會服務台領取比賽水,參賽選手一人一瓶。

  12. 如因天候不佳問題( 例如:下雨 ),戶外比賽活動,將視情況而停辦該幾項競賽活動。桌球、羽球賽程將如期舉辦,不停賽。停辦訊息將由本大會發出為標準。如在比賽開打前停辦該競賽項目,報名費將退費 五成

  13. 可退保證金必須要完成參加開幕典與完成所有賽事。
  14. 相關資格:
    • 參賽資格審查:參賽學校資格需為企聯會之會眾,並為其大學部之學生,禁止研究生及老師等非具資格者參賽。
    • 非會眾參賽資格:非會員欲參賽者,規定其各項目每校系須多繳交3500元報名費,以保障企聯會眾之基本權利。
    • 體保生參賽資格:南企盃各項目運動,每隊至多可擁有兩名體保生,但是比賽時只可以一名體保生在場上。
    • 管院不分系:不分系部分學生可以管院生之身分參與之。分系後,需是該系系學會會員使得參加。
  15. 違規逞罰相關事項
    • 資格不符何事項:若在比賽前或比賽期間發現選手比賽資格違反規定,大會將立即裁定該隊伍喪失比賽資格;若於盃賽結束後,經提報檢舉資格不符,一旦經查證屬實,大會即判定該隊下次同盃賽禁賽乙次、禠奪名次並予以公告。
    • 鬥毆違規事項:比賽期間若發生鬥毆違規事件,大會將詳細成交企聯會,由企聯會作出相對判決(最高可判禁賽一年),本會將發函公文至違規學校,以詳述告知,並且追蹤後續情況。

賽務注意事項

一、檢錄公告

  1. 比賽當天登錄時,由各隊收集學生證( 蓋有99上註冊章 )及選手證至各比賽場地檢錄台登錄,且檢錄之球員需為秩序冊球員名單裡之球員,以證明選手身份,學生證和選手證兩者缺一不可。

  2. 假如學生證遺失,需攜帶在學證明單、身份證和選手證進行檢錄,三者缺一不可。只接受身份證其他證件一概不承認。
  3. 假如遺失選手證須至大會中心補發,補發選手證須攜帶學生證及身分證申請補發,並酌收70元工本費。
  4. 選手證無照片的參賽選手,當日不得登錄比賽。
  5. 若部份選手因參加其它項目,證件無法和其它選手一併登錄,則主辦單位不接受登錄,請各隊事先協調。
  6. 檢錄必須在比賽開打前三十分鐘至檢錄台進行檢錄,假設比賽時間開始該隊還未完成檢錄而影響賽程則沒收該場比賽。如因工作人員作業延誤可繼續進行比賽。
  7. 如經查獲非以上所述之合法球員而進行比賽,該比賽無效,並沒收該場比賽及該校系保證金。

 

二、選手資格

  1. 登記註冊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九十九學年度註冊在學之學生,包含夜間部( 教育部頒佈一正式學制者 )為限。( 不含借讀、旁聽、選讀生、學分班 )
  2. 碩士生、博士生、老師及在職專班不具有南企盃參賽資格。
  3. 體保生、體資生、曾經具有國手資格參賽選手皆等同於體保生。
  4. 南企盃各項運動,每隊至多可擁有兩名體保生,但是比賽時只可以一名體保生在場上。
  5. 曾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之入學管道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定義為專項體保生;每參賽單位於各類競賽可報兩名專項體保生,但是比賽時只可以一名體保生在場上。
  6. 符合下列資格者即視同體保生
    • 以籃球、排球專長入學之球員。(含獨招)
    • 大專聯賽甲一級及特優組之球員。
    • 曾經入選亞青國家隊(培訓隊)、國家隊(培訓隊)之球員。
    • 轉學生於首次入學以籃球專長入學之球員。
    • 現任社會甲級公開組球員與職業球員。
  7. 若違反以上規定之隊伍經檢舉查證屬實,則取消該隊伍之該項競賽成績及名次並扣除該校保證金,並依照企聯會規定進行懲處。
  8. 非該項目專項體保生不在此限制。
  9. 主辦單位會盡力查詢體保生資格,但請各參賽隊伍自行查詢對方選手的體保生資格。假如發現有運動員資格問題要進行申訴時,請申訴隊伍備妥證明文件進行申訴,並依規定繳交500元保證金,申訴成功則退回500元保證金,反之則沒收。
  10.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大會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 學生證與身分證 )比對。若經查證屬實,則該隊取消比賽資格並扣除保證金,剩餘比賽場次均以棄權論。

三、賽程公告

  1. 籃球、排球之選手,請務必穿著統一球衣並須有號碼,號碼範圍無硬性規定。
  2. 選手背號以當天登錄為主。
  3. 比賽用球:
    • 男籃:斯伯丁
    • 女籃:斯伯丁
    • 排球:MIKASA
    • 羽球:比賽專屬用球
    • 桌球:nittaku
  4. 羽球賽制採用21分制。
  5. 南企盃各項賽程以網站以及秩序冊公告為主,如有不便之處請見諒。

 

四、申訴辦法

  1. 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 含運動員資格問題 ),必須於比賽結束前提出,請該隊隊長代表該隊在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提出相關證據來提供主辦單位查詢,向賽務部提出抗議,並繳交500元保證金,若抗議成立則退回保證金,反之,保證金沒收。

  2. 若比賽過程中有爭議,請該隊隊長代表該隊向裁判提出爭議。爭議結果以大會裁判長之最終判決為終決,各隊不得異議。

  3. 凡比賽時發生規則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裁判員有權決定規則上所未提及的

    事項。且該場裁判員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小叮嚀 今日賽程抽籤,大會於領隊會議後公告詳細賽程表於南企盃網站。 對於網站上公告的章程如有異議,可於留言板提問。